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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广州理工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发布部门: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来源: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字体大小:

        为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教育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心怀“国之大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勇担培育时代新人的历史使命,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立德树人的扎实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校决定由团委牵头,组织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

活动名称: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

评选主题:春风化雨 潜心育人

评选时间:2022年10月至11月

举办单位:

指导:团  委

主办: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

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校、院学生会负责人组成,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 :刘佳为

副主任:仪国豪

成  员 :梁润其、陈泓宇、黄之迷、谭桃一、冯炳辉、罗燕薇、彭紫欣、林嘉豪、林格格

评选对象:我校在岗在编且工作满一年以上者。

评选条件:

(一)专任教师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悉心育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了解、研究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能因材施教,全面指导学生成长成才。从不同层面关心学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视师生间的沟通交流,师生关系融洽。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优良。在培养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上成绩显著。

4.受一级教学事故处分的教师,两年内不得参评;受二级、三级教学事故处分的教师,一年内不得参评。

5.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评。

6.入围教师不参与现场答辩环节的,一票否决。


(二)专职辅导员

1.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开展党团和班级建设,对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开展学风建设,做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学生反馈良好,在工作方法的探索上具有创新精神。

4.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5.受留党、团察看处分的辅导员,两年内不得参评;受党、团撤销职务处分,党、团警告处分的辅导员,一年内不得参评。

6.违反师德师风的辅导员,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评。

7.入围辅导员不参与现场答辩环节的,一票否决。


评选流程

(一)学院评选(10月12日-10月19日)

1.各学院于10月13日前向本单位教师、辅导员发布关于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教师、辅导员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入围校级评选的候选教师、辅导员的相关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1)利用“辅导猫”对本学院候选教师、辅导员进行线上投票,参与专任教师初赛评选的教师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符合评选资格的专任教师总人数的60%;参与专职辅导员初赛评选的辅导员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符合评选资格的专职辅导员总人数的60%。

(2)评选名额

专任教师名额:

        各学院进行初赛,按线上教师得票的票数高低推选教师参与校级评选。以全院专任教师总数20人为基数进行推荐,专任教师总数少于等于20人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教师;专任教师总数为20~40人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教师;专任教师总数为40~60人的学院推荐3名候选教师;以此类推。

专职辅导员名额:

        各学院进行初赛,按线上辅导员得票的票数高低推选辅导员参与校级评选。以全院专职辅导员总数10人为基础进行推荐,专职辅导员总数少于等于10人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总数大于10人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辅导员。

(3)提交材料

①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广州理工学院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提名表》一式一份。

②电子版材料:《广州理工学院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提名表》,个人先进事迹(1000字以内),一寸免冠照1张,生活照2张(用于宣传推文)。

(4)提交方式

10月19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1395437751@qq.com。

(5)初赛入围教师、辅导员的得分计算

全院学生参与度、所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学院宣传力度及宣传效果占本届“我最喜爱的老师”活动校级评选分值的50%。

评分项目            总得分(百分制)

全院学生参加度            90分

所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5分

学院宣传力度及宣传效果        5分


(二)全校评选(10月20日-11月3日)

1.线上评选(10月21日-10月24日)

登录“辅导猫”—“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查看候选教师、辅导员基本信息及风采并进行投票。

2.线下评选(11月3日)

(1)校学生会组织最终评审会议,由校院组织主席团出席会议并参与现场投票。

(2)由入围教师、辅导员推荐一名学生做时长5分钟以内的教师事迹PPT展示,分享教师、辅导员在工作、教学、科研中的经历,体现教师、辅导员在不同层面关心学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与会代表根据各学院学生代表的PPT展示情况进行投票,每人在现场投选9名候选专任教师(少于或多于9票则为无效票)、1名候选专职辅导员(少于或多于1票则为无效票)。

(4)现场投票结束后,选取4名监票人统计、审核投票结果并计算本轮得分。

(5)校级评选成绩由二级学院评选分值、线上投票分值、现场投票分值组成,最终评选出广州理工学院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老师”“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其中,二级学院评选占教师、辅导员个人分值的50%,线上投票占教师、辅导员个人分值的20%,现场投票占教师、辅导员个人分值的30%。


(三)公示阶段(11月7日-11月9日)

        经评选委员会裁定,确定入围教师、当选教师名单并进入公示环节。


(四)表彰奖励(11月11日)

        评选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校园网和官微、团委、学工微信公众号等校园媒体上集中公布最终获奖教师、辅导员的名单及事迹,11月11日进行现场表彰(获奖教师、辅导员录制一个5分钟以内的视频展示自己)并授予《广州理工学院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老师”》、《广州理工学院第三届“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荣誉证书。


        春风化雨,潜心育人,亲爱的同学们,我院“我最喜爱的老师”活动开始投票了。一起为老师打call吧!向青春致敬,向老师致敬!

        学生投票渠道:今日校园-信息收集(两个投票通道:专任老师、专职辅导员(记得都打call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