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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4日 来源: 信息与传媒学院 字体大小:

信息与传媒学院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下,为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而设置的学生组织。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本系同学服务。组织院系各项活动,把全系同学凝聚成一个整体。
学生会成员任用机制:
一、学生会成员要求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具有一定工作能力。
二、学生会主席由前任主席推荐,经由党总支和团总支的考察后予以任用。
三、各部部长由前任部长推荐,学生会副主席提名,经由党总支和团总之的考察后予以任用。
四、发展成员需经过考察、培养、试用三个阶段。各部长负责吸收后本部成员,并报经部长联席会议通过。
学生会成员守则:
一、积极组织本部负责的学生活动,并协助其他各部开展活动。
二、必须准时参加有关活动及会议。
三、自觉遵守院系各项纪律及本章程,违反者予以除名处理。
四、密切联系同学,不断发展人才,反映同学心声。协助院系创建良好的教学秩序及学习生活环境。